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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5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应邀走进医药商会调研指导举行座谈会

【来源:本网原创】 【点击量: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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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双方进一步加强往来合作,特别是在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里,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选树工作,在新冠疫情防控方面合作与交流。2021年11月2日内蒙古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格日勒图,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基层业务指导科副科长梅雪岩,在内蒙古医药商会会长王岩山陪同下莅临本会座谈指导工作。内蒙古医药商会秘书长高玉玲,公益捐赠办公室负责人曹凤斌,内蒙古医药商会法务部执行主任蒋利等参加本次座谈会。


王岩山会长首先阐述了内蒙古医药商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工商联、卫健委、药监局、民政厅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领导下,始终坚持三性原则、四个分开、五大职能。以商会章程为准则,在医药、医疗、卫生、健康四大领域里,带领会员为党和政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助手作用。在行业内全面推进会员自律、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共享共建、维护会员利益,全面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特别是在行业里开展放心消费、维护会员权益、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蒙中医药文化、创建百万亩道地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等发挥及其重要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带领会员战斗在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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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日勒图会长非常肯定了医药商会在医药行业所取得的成绩,多年来带领商会会员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当中积极主动的带领会员协助政府战斗在第一线,受到了各级政府的表彰和鼓励,在全区行业里发挥了桥梁纽带助手作用。希望今后我们双方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双方往来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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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pg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在座谈会上听取了王岩山会长和格日勒图会长的发言后,非常赞赏医药商会多年来取得的成绩并给予极大的鼓励,同时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成立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心工作非常重视,将过去的消协、个私党建、12315中心以及广告与电商监测平台职能合并,共同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希望今后双方在这几个领域里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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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会法务部执行主任蒋利表态说开展法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是激励行业规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为老百姓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势在必行,今后商会法务部将为会员企业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用体系示范单位”选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全面做好法务体检和选树推荐工作,为打造“放心消费在内蒙古”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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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双方座谈商定将共同推进以下五项工作内容:一是继续本着“共创、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加强合作,加大服务标准,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修订双方合作协议;二是消协指导医药商会设立维权服务部门,负责医药卫生与健康领域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投诉调解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三是为了创造放心消费环境,保证广大群众人身安全、放心用药,围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百姓放心药店、诊所、优秀店长等十佳企业推荐与评选工作;四在医药卫生健康行业共同开展投诉渠道互联互通工作;五是商会协助开展线上投诉调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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