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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1

内蒙古医药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批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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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药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批准成立   

       6月1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及法律委员会会议,本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市锦江国际酒店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有自治区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市工商联、盟市司法厅、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140多人。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党组成员赵庆禄、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吴铁城、自治区司法厅 处长门德巴亚尔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内蒙古医药商会秘书长高玉玲、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胜久律师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自治区工商联秘书长,党组成员赵庆禄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要认真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突出重点、练好内功,完善协同机制,为做好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赵庆禄秘书长还明确了下一步商协会调解工作的重点和方向:①要将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②要加强培养调解员能力,提高调解的水平和质量;③调解工作要尊重双方当事人,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  副厅长吴铁城在会上非常高兴的认可了各商协会,对商会成立调解委员会给予了高度肯定,吴厅长强调要深入推进商协会调解委员会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各级司法部门要全力支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配合各级工商联及各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性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  处长门德巴亚尔、内蒙古自治区总商会,程晓虎副会长分别宣读了《关于自治区工商联给24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备案的复函》、自治区工商联、司法厅关于印发的《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由赵庆禄秘书长、吴厅长等有关领导为45家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颁授了牌匾、委员证书。

会议期间内蒙古医药商会秘书长高玉玲代表内蒙古医药商会做了交流发言,题目是“心系会员单位,真心解决问题”。多年来内蒙古医药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继承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枫桥经验”,在自治区工商联的支持下,以会员为中心,以情理为引导,以“小事不出店(药店)、大事不出商会、矛盾纠纷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口号,公平公正的处理了多起矛盾纠纷,化解了企业纠纷,多起无偿的法律服务、调解了各类商事案件等。

今后内蒙古医药商会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非公有制民营经济人士领域矛盾的纠纷,树立好医药行业的诚信声誉和形象,维护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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